這則消息的核心,是競爭事務委員會新任主席翟紹唐表示,正研究就《競爭條例》進行修例,針對現時屬民事性質的圍標行為引入刑事責任,又指將最高刑罰定為監禁7年的建議方向可行,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內,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。 翟紹唐表示,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提到,現行針對圍標的法律有不足之處,他說自己一直有與行政長官聯絡,與不同執法部門和大律師公會亦有工作關係,曾經討論將圍標行為刑…。
從亞洲週刊的閱讀角度看,這不只是單一新聞事件,而是中港台領域裡值得追蹤的信號:政策、資本、社會輿論與區域關係可能因此出現連鎖反應。
對讀者而言,真正重要的是後續三點:事件是否擴大、相關各方是否調整立場,以及它會如何影響亞洲社會、產業與跨境公共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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